日前,公安部發布公共安全行業標準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通信協議》
(征求意見稿)
標準規定了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與中心控制系統串行通信的物理接口、數據結構、通信規程,幀通信內容,Restful消息通訊內容。適用于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與中心控制系統之間的通信。
本文件由全國道路交通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576)提出并歸口,主要起草單位有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陜西省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等。
為什么要修訂本標準?
原標準僅適用于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與中心控制機之間的通信,不適應新技術的發展趨勢,相關通信協議的兼容性、開放性、安全性亟需規范。
其具體必要性和目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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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銜接相關標準
原標準的規范性引用文件《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GA/T484)、《交通信號控制機與上位機間的數據通信協議》(GB/T 20999)分別于2018年、2017年修訂發布,原標準中所引用與參考的相關內容需對應調整。2018版的GA/T 484標準中刪除了數據接口、通信規程等通信協議方面內容,相關內容需要在《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通信協議》補充完善。
02
銜接行業市場產品發展
原標準的部分內容,如圖形僅支持JPG格式、播放表僅能夠支持單區域、不具備支持矢量字庫等,不符合現有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的行業發展。
03
銜接前沿新興通信技術
5G、車聯網、物聯網等前沿技術在智能交通管理系統中逐漸推廣并落地應用,未來的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需與多元化的車聯網、物聯網終端建立互聯互通的通信傳輸渠道。
標準編制原則是什么?
01
科學性原則
標準參照正在實施的相關技術標準主要是面向或涉及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與相關交通管理設備方面的標準以及網絡通信相關的標準,包括:《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GA/T 484)、《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與車輛檢測器間的通信協議》(GA/T 920)、《SM2橢圓曲線公鑰密碼算法》(GM/T 0003)、IP協議(RFC0791)、UDP協議(RFC0768)、TCP協議(RFC0793)、HTTP協議(RFC2616)等標準。
此外,標準針對當前針對道路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管理工作需求及特點,制定專門的設備控制方式和播放管理方式,因此標準修訂遵從科學性原則。
02
可操作性原則
通信協議應能滿足基本的設備控制管理需求、通信協議應能滿足基本的播放內容控制管理需求、通信協議應能滿足基本的播放計劃控制管理需求。
標準內容修訂了什么?
#修訂依據
本標準參考了《交通信號控制機與上位機間的數據通信協議》(GB/T20999-2017)、《信號機與檢測器間的通信協議》(GA/T920-2010)及美國國家智能運輸系統通信協議(NTCIP)等國內外的相關標準。標準的主要修訂內容是根據目前我國近幾年LED道路交通可變信息標志的設計和應用技術發生變化的具體建設情況來確定的。
#主要修訂內容
“范圍”· 部分
根據GB/T 1.1-2020要求,本部分規定界定標準文件適用的界限為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與中心控制系統之間的通信。
“規范性引用文件”· 部分
根據GB/T 1.1-2020要求,本部分列出本標準文件的主要內容中引用的所有文件和信息資源,包括《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GA/T 484-2018);《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與車輛檢測器間的通信協議》(GA/T 920-2010);《SM2橢圓曲線公鑰密碼算法》(GM/T 0003-2012);IP協議(RFC0791);UDP協議(RFC0768);TCP協議(RFC0793);HTTP協議(RFC2616)。
“術語和定義”· 部分
為適應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本部分將中心控制機的描述改為中心控制系統;引用了國家密碼管理局發布的SM2算法的定義;參考了《架構風格與網絡軟件架構設計》(Architectural Styles and the Design of Network-based Software Architectures)的相關描述,增加了Restful消息的定義。
“物理層接口要求”· 部分
約定了通信物理層需要滿足的基本條件。
“數據結構”· 部分
修改了數據幀的結構與類型,將操作類型和對象標識簡化為幀類型,增加數據文件結構,增加Restful消息結構、Restful消息類型。
“通信規程”· 部分
刪除了聯機請求的部分,該部分由下層的協議進行保障,增加了基于Restful消息的通信規程,增加了關于通信中信息安全的部分。
“幀通信內容”· 部分
增加了LED可變信息標志的播放時間管理和播放內容管理的部分。
“Restful消息通訊內容”· 部分
考慮到原通信協議更多的支持硬件直連的方式通信,但是隨著技術的發展,基于網絡的服務方式顯得更為便捷,本協議增加了基于網絡服務通信方式的規定。
“規范性附錄”· 部分
對于通信規程和通信內容中使用到的非已標準定義的信息代碼集,本部分通過1個附錄進行代碼定義,分別為“播放次數定義”、“動畫方式定義”、“對齊方式定義”、“轉義字符定義”、“字庫定義”、“消息錯誤碼定義”。
“資料性附錄”· 部分
本部分給出了上傳文件的格式樣例和CRC算法的C語言、JAVA語言實現。